深度解析:商标侵权纠纷中“商标相同”认定法则

发布日期:2025-09-30 14:25:20    浏览次数:164

“商标相同”的认定犹如一把精准的标尺,直接关乎侵权判定结果。那么,究竟该如何准确认定商标侵权纠纷中的“商标相同”呢?

明确“商标相同”的界定
商标相同,指的是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放在一起比较时,二者在视觉上基本没有差别。这里的“基本无差别”,并非要求两个商标完全一模一样,而是从普通消费者的视角出发,在正常的观察条件下,难以察觉出明显的差异。例如,一些不法商家会对知名品牌的商标进行微小的改动,像调整字体的粗细、颜色的深浅、图案的细微线条等,试图蒙混过关,但这些改动并未改变商标整体的视觉印象,仍可认定为商标相同。

认定遵循的两大核心原则
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
相关公众,是指与商标所标识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和与前述商品或者服务的营销有密切关系的其他经营者。在认定商标是否相同时,要站在相关公众的角度,以他们的一般注意力来进行判断。因为相关公众在日常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通常不会像专业人士那样进行细致入微的观察和比对。比如,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在超市快速选购商品时,往往只是凭第一眼的印象来识别商标。所以,如果两个商标在整体外观上极为相似,足以让相关公众在一般情况下产生混淆,就可以认定为商标相同。

整体与主要部分比对相结合,隔离状态下进行
认定商标相同,既要进行整体对比,又要对商标的主要部分进行比对。整体对比是从商标的全局出发,看两个商标在整体风格、布局、色彩搭配等方面是否一致。而主要部分比对则是聚焦于商标中最具显著性、最能吸引消费者注意力的部分。比如,一个以动物形象为主要特征的商标,动物的形象就是其主要部分。

同时,比对应当在比对对象隔离的状态下分别进行。这是因为,如果将两个商标放在一起对比,消费者可能会因为受到对方商标的影响,而忽略了一些细微的差别。而在隔离状态下,更能真实地反映出消费者在实际购买场景中对商标的识别能力。

在商标侵权纠纷中,准确认定“商标相同”是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关键。只有依据科学合理的原则进行认定,才能确保商标侵权判定的公正性和准确性,为营造健康有序的商业环境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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