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VI'S”商标遭到侵权,最终应该如何维权?

发布日期:2020-09-17 15:12:39    标签:“LEVI'S”商标  商标维权     浏览次数:858

原告利惠公司成立于美国旧金山,主业生产牛仔裤。1873年起,原告在其生产的牛仔裤上使用图形标识,经过多年的使用,该图形标识已成为原告“LEVI'S”品牌牛仔裤产品最知名最经典的标识之一。

 

原告就该图形标识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商标,经核定,商标使用商品包括牛仔裤、服装、裤子等。近20年来,原告的服装品牌已成为中国地区服装市场极具影响力的品牌,其在牛仔裤上使用的讼争商标在中国同类产品市场中也获得了极高的知名度。

 

“LEVI'S”商标遭到侵权,最终应该如何维权?


2018年,原告的代理人从岳阳某购物中心一品牌专卖处,公证购买了一件带有诉争商标及其他与原告注册商标近似的标识牛仔裤。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挤占了己方的市场份额,并且给己方品牌形象带来严重损害。

 

为此,原告向岳阳楼区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立即停止生产、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涉案侵权产品并销毁相关产品与材料,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万元,并在媒体上刊登道歉声明以消除影响等。

 

该案审理经承办法官多番工作,终于在庭前促成双方当事人以调解方式结案,由被告某购物中心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1.4万元。

 

在经营过程中,广大商户首先要把好“进货关”,即对国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商品,在进货时应当加强甄别,杜绝所经营的商品或服务侵犯他人的商标专用权;其次,要把握规范经营的“底线”,在进货时应当向生产商、批发商索要发票、销售单等证明商品合法来源的证据。如此,才能既保护自己免受损失,又能协助打击侵权商品的生产、销售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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