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虎”饮料商标VS“虎牌”啤酒商标,两虎相争,必有一伤

发布日期:2020-04-07 14:00:07    标签:乐虎商标  饮料商标     浏览次数:2255

作为大型猫科动物的老虎,凭借勇武和力量的独特寓意,被很多企业看中并作为自己的品牌名称、或者标识。日本有虎牌的保温杯,虎标万金油Tiger Balm的名称和logo都有虎。而以“虎”“tiger”作为关键词可以在商标网上搜到数千件的商标和商标申请。

这么多老虎要怎么和平共处呢?好在都是在不同的领域。不过近日福建达利食品旗下的乐虎功能饮料因为商标中使用的“tiger”一词与喜力(Heineken)旗下的Tiger啤酒狭路相逢了。

据悉,乐虎是达利食品2013年推出的一款保健功能饮料,因为常年的广告推广,许多人还被“喝乐虎,提神抗疲劳,激发正能量”的广告语“洗脑”过。不过你有留意它的英文商标“Hi-Tiger”吗?

相比较而言乐虎的耳熟,Tiger啤酒在国内的知名度不算很高,又名“虎牌啤酒”,原本是新加坡亚太酿酒有限公司(APB)旗下啤酒品牌,荷兰酿酒公司喜力2012年收购了APB,所以现在归于喜力旗下。

讲道理,乐虎是卖功能饮料的,喜力是卖啤酒的,品类还是有差别的,为什么会扯上官司呢。


“乐虎”饮料商标VS“虎牌”啤酒商标,两虎相争,必有一伤

据悉,早在2016年、2017年前后,喜力就对乐虎品牌所有者达利公司名下的“HAPPYTIGER及图”等多件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喜力表示自己有着悠久的历史。旗下的“虎”、“TIGER”及老虎图形的品牌在啤酒产品上具有很高的知名度,并认为达利公司的“Hi-Tiger”商标与喜力名下的多件国际注册商标构成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原商评委审理后认为,“Hi-Tiger”商标注册使用在第32类商品(涵盖啤酒等)上,易导致相关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或误认,已与喜力的全部或部分引证商标构成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原商评委因此宣告喜力的几件争议商标无效。

达利公司随后起诉至法院,陆续历经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北京高院两审审理,却均惨遭驳回。直到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两份终审判决,驳回了福建达利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的上诉请求,维持了一审原判,即宣告达利公司申请注册的两件“Hi-Tiger”商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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