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型饮料商标交易6大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2019-04-02 10:49:26    标签:食品商标  饮料商标  第32类商标     浏览次数:835

爱运动的朋友对运动型饮料应该不陌生,运动型饮料不像其他饮料、果汁那么甜,也不像矿泉水那么寡淡,运动完来一瓶既可以解渴,又能够补充能量,是很多人运动后的第一选择。现在市面上我们熟知的运动型饮料有红牛、脉动、尖叫等,还有其他商家想要注册自家的运动型饮料商标的话,不如先来了解一下运动型饮料商标交易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吧。



运动型饮料商标交易6大注意事项

运动型饮料商标交易6大注意事项


1.转让人必须是商标权人,并且要在转让合同签订之前说明曾对那些对象办理过商标许可。


2.商标权人必须确定自己有将商标转让他人的权利,否则就没有资格签订转让合同。


3.如果转让方是要转让手头全部商标权,那么在申请阶段还未下证的商标也是由受让方享有商标权。


4.如果商标权人要在一定期限后收回商标权,转让双方需要约定转让期限。


5.商标转让后,商标权人不能在与受让方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使用该商标。


6.若商标权人在转让商标时告知手软人维护商标质量所需的有关生产商品的技术、商品包装方法以及商品维修方法,转让方不得泄露上述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


然后我们继续来了解一下运动型饮料商标是属于哪一个类别的:


运动型饮料商标属于第32类啤酒饮料商标,该类别下的主要群组有:


3201-啤酒


3202-不含酒精饮料 ---- 含有电解质的运动饮料3202   富含蛋白质的运动饮料320054


3203-糖浆及其他供饮料用的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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