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明星之名非明智之选

发布日期:2024-03-14 14:39:13    浏览次数:123

在商标注册的海洋中,如何为品牌选择一个既独特又富有吸引力的名字,一直是众多企业所思考的问题。有人或许会想到模仿大牌、借鉴国外名字,甚至有人直接考虑使用明星的名字来注册商标。然而,这种做法真的明智吗?


近年来,我们不难发现,影视、体育明星的名字被企业抢注为商标的情况屡见不鲜。其中,乔丹商标争议行政纠纷系列案就是一个备受瞩目的例子。这一事件不仅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也引发了对于商标注册中使用明星名字问题的深入讨论。


最新出台的《规定》针对此类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根据《规定》的第二十条,如果当事人主张某商标损害了其姓名权,且相关公众认为该商标指代了特定的自然人,容易误以为该商品是经过该自然人许可或与其存在某种特定联系,那么法院将认定该商标确实损害了该自然人的姓名权。


此外,如果当事人以其笔名、艺名、译名等特定名称主张姓名权,且这些特定名称在公众中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与该自然人建立了稳定的对应关系,那么法院也将予以支持。


这些规定清晰地告诉我们,使用明星名字注册商标并非明智之举。因为一旦引发纠纷,商标很可能被认定为侵权,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更为明智的做法,是选择一个独特、具有辨识度的商标名字,通过创新和品质来打造品牌形象。


事实上,许多名人也已经意识到这一问题。以姚明为例,在遭遇商标抢注事件后,他果断采取行动,将大部分与自己相关的商标都进行了注册,以防止他人利用自己的名字进行不当商业行为。


因此,对于想要注册商标的企业来说,选择明星名字并非明智之选。相反,应该注重商标的独特性和辨识度,通过创新和品质来赢得消费者的认可和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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