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盒受到消费者青睐,“POPMART”等商标陷入纠纷中

发布日期:2022-04-09 17:22:44    标签:商标纠纷  “POPMART”商标     浏览次数:702

人们对于未知总是充满好奇,这就是盲盒受到大家青睐的原因之一。倘若不是盲盒的形式,而是直接摆放在柜台的一些玩偶,相信对于消费者的吸引力将会大大减弱,而确实也是这样的结果,使得盲盒带动着泡泡玛特也一起被消费者熟知。

 

近年来,随着盲盒产业市场规模的扩大,盲盒内的商品种类也逐渐丰富,从以玩偶和动漫衍生品为主,逐步扩展到文具、化妆品、日用品、食品、考古、图书甚至宠物、机票等。火速增长的盲盒经济也带来了侵犯知识产权、销售违法违禁品等一些法律问题。

 

原告泡泡玛特公司成立于2010年,是集潮流商品销售、衍生品开发与授权等业务于一体的文化娱乐公司。原告在玩具娃娃等商品上经核准注册了“POPMART”商标及皇冠加“kennyswork”组合商标(以下简称权利商标),经过长期使用,原告商品已建立了广为相关公众认可的对应关系。


盲盒受到消费者青睐,“POPMART”等商标陷入纠纷中

 

后原告发现被告周某在其经营的拼多多网店“TOU好玩家店铺”销售擅自使用上述权利商标的侵权商品,侵害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原告于2019年11月委托公证处公证人员在被告周某经营的网店购买了“毕奇随机盲盒”一个、“茉莉校园随机盒”一个、“大耳牛全套系列”十二个。

 

经公证处公证人员将从被告处购得的上述盲盒与原告提供的正品进行比对,发现上述盗版产品与正版外形基本一致,但在产品细节、外包装等多处又存在明显差别。经法院认定,涉案商品及包装盒上标注的“POPMART”字样及包装盒上标注的皇冠加“kennyswork”标识,构成商标法意义上的使用。

 

被告周某所使用的上述标识分别与原告所使用的商标外观一致,而且涉案商品属于该等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类别,构成同种商品上的相同商标。故法院判决周某停止销售侵权商品并赔偿原告泡泡玛特公司损失6万余元。

 

其实这已经是很明显的商标侵权行为了,关于商标侵权,倘若是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或者是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都会被认定为侵权行为。

 

其他的侵权行为还包括了: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等都是法律中商标侵权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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