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标抢注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解决问题?

发布日期:2020-09-11 15:05:30    标签:北京商标  商标抢注     浏览次数:617

  商标注册是市场中的竞争压力逐渐增大,因为企业对于知识产权的不断看重,商标注册的企业增加,商标局收到的商标重复程度也增加,所以其审核的标准也在渐渐增加。如此一来,商标注册就会随着时间的递进逐渐困难起来。假设企业在申请注册一个商标的时候,发现前面已经有近似的商标抢注,应该如何应对呢?

 

北京商标抢注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解决问题?


  ①商标异议

  商标异议指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不具有合法性,在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不应给予以注册的意见。如果异议理由充分,异议成立,原初步审定的商标会不予注册。之后企业的商标就可以争取注册申请,提高核准成功的几率。

 

  ②无效宣告

  我国《商标法》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③商标撤三

 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俗称为“撤三”。针对逾期不提供使用证据或者证据无效的,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④法院裁决

 无论是商标局的决定或者商评委的决定都不是最终结果,申请人对复审决定不服的,都可以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商标注册应对抢注就是可以用以上的几种方法进行解决问题,但是同样的方式双方的位置也可以调换,所以企业在明白这些方法后还需要对商标进行保护,避免被他人使用无效宣告或者提出异议等方式将自己的商标撤销权利。


相关新闻
服务热线

快速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