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

发布日期:2019-12-10 10:59:25    浏览次数:1138


  商标注册对有效期有一定的规定。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无异议的,可以发给商标注册证,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权,受法律保护。有效使用期限如何确定?


如何确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

  

  实施商标注册的国家都是通过注册取得商标权的,商标注册的有效期受到严格限制。商标权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具有相对排他性、地域性和及时性等特征,是商标专用权的特征之一。商标临时性是指注册商标的保护期和有效期,只有在法定期限内,商标才能被法律使用和保护。如果在有效期届满后,注册人希望继续使用该商标,则需要按照法律程序更新该商标。只要没有异议或撤销诉讼,商标注册人只需按程序按时续展商标。在这一点上,商标权和知识产权专利权是不同的。

  

  各国对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都有自己明确的规定,当然,有些国家的注册商标权将无限期有效。在有限的时期内,中国在各个发展阶段的进程中也做出了相应的调整。1950年颁布的《商标注册暂行条例》规定:“自商标注册之日起,注册人取得20年的专用权。”根据1963年颁布的《商标管理条例》,注册商标的使用期限为批准至企业申请注销之日”。

  

  在中国注册的外国商标,由注册人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商标互惠协议确定,并按照该外国商标的实际有效期计算的,由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确定其有效期为若干年在中国注册。如果该商标注册是若干年,那么有效期与中国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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