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销售闲置商标更倾向于拍卖制度?

发布日期:2019-08-05 15:40:00    浏览次数:533

所谓拍卖制度,是指接受买方委托,专门从事拍卖业务的拍卖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照一定的规章制度,拍卖的货物向买受人展示,公开竞买,最后拍卖人将货物卖给最高竞买人。至于销售闲置商标,他们处于价格劣势。毕竟,商标是无形资产。当它们在市场上销售时,很难对它们进行评估。因此,许多商标所有人都提出了拍卖闲置商标的想法,这可以更好地突出商标的价值,我们来谈谈为什么这么多人愿意选择拍卖闲置的商标?


1-闲置商标价值的影响因素


马克思曾经说过,“劳动不能复制的东西(如古董、一些著名艺术家的艺术品等)的价格可以由一系列非常偶然的情况决定。你唯一需要出售的就是它可以被垄断和转让。也就是说,价值不能由社会必要的工作时间决定的产品有价格的基本前提是人们对其享有专有权,可以转让。商标属于产品,其价值不是由社会必要的工作时间决定的。同时,商标(权)知识产权还具有专有权(唯一性、排他性)、使用权、转让权、处分权、请求权和继承权等特征。因此,商标(权)具有“价格”的表述。


商标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具有稀缺性和排他性。特别是当商标名称取自名胜古迹、诗词辞典、历史名人等文化资源时,由于文化资源如物质资源在历史上积累,短期内不可再生,这种商标具有很高的文化价值。强劲的发展潜力。发展潜力(即利润潜力)有限,因此可以说注册数量少了一个。它是稀缺的,商标的排他性、唯一性和珍贵性突出表现在不允许重新注册。随着工商业的发展,商品(服务)越来越丰富,命名产品(服务)也越来越困难。不重复地设计和制定一个潜在的品牌名称是不容易的,比如现在的服装商标。


为什么销售闲置商标更倾向于拍卖制度?


由于商标的排他性和使用价值的稀缺性(具有盈利潜力的商标),闲置商标的价格取决于受让人的购买意愿和基于价值判断的支付能力,与一般生产价格或产品价格有关。换言之,它比价值决定论更倾向于价格供求决定论。


因此,闲置商标的价格不应以“明码标价”的形式出现,而应以“拍卖制度”的形式确定拍卖底价,然后将商标投放市场。成交价格”是指投标人(受让人)根据对商标价值及其购买意图和支付能力的评估确定的价格。实际上,“成交价”是商标的“合理价格”。闲置商标的转让是知识产权(商标权)的转让。产权主体通过所有权的转让获得相应的利益,其价格是产权收益的实现形式。


2-“拍卖底价”的确定


首先,根据闲置商标的资本成本计算“基价”,并根据上述因素确定闲置商标的价值。在价值评估的基础上,适当增加“附加值”。然后,考虑拍卖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佣金等费用,通过综合评价,计算出“保证底”。“价格”要保证底价,然后根据拍卖场所的具体情况,如申请人的数量,最终确定拍卖底价。拍卖底价计算公式为:拍卖底价=拍卖底价(即资本成本)+适当增值+拍卖成本+临时修正值。


一般来说,通过设定较低的拍卖底价来提高最终成交价格是有利的。一旦拍卖底价较低,必然会产生轰动效应,明显提高广告效果;同时,也会吸引大量的人对目标感兴趣,其中一些人对目标感兴趣,甚至策划目标。因此,少数人将为规划做一些必要的准备。少数人在拍卖会上雄心勃勃,往往会把拍卖推向高潮。


因此,根据上面提到的闲置商标的总价格(范围),低于2万美元(约16万元人民币),麦汇网的编辑认为,闲置商标的底价可以根据其v值适当设定在1-8万元人民币左右。价值评估。当然,最终交易价格并不取决于拍卖的底价,而是取决于市场接受程度——可能是流动性或价格过高。


以上是关于闲置商标的交易,我们需要注意影响商标销售价值的因素和拍卖底价的规定。我相信,在阅读了以上内容之后,您可以了解到在出售闲置商标时拍卖这些商标的好处。如果您需要了解更多关于闲置商标的信息,欢迎光临立春商标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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